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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的法律后果

来源: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左伟
  社会生活中,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遇事不冷静,遇到问题头脑一热就想用“拳头”解决。殊不知,这种行为害人害己,有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笔者整理了以下有关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规定,供广大读者熟悉了解,以期读者朋友们能够遇事不慌,时刻保持冷静头脑,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和司法机关的帮助。一、尚未造成轻伤的法律后果故意伤害他人,尚不构成轻伤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进行相应的金钱赔偿。具体法律条文如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故意伤害他人,尚不构成轻伤的行为还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二、造成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如果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就会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人除了要按照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另外,一旦遭受刑事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这一生都会被限制从事诸如公务员、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企业的董监高等职业,而且还会对其直系亲属在参军、入党、上学等多方面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笔者在此衷告各位读者,希望您在不知所措或感觉遭遇不公之时要保持冷静,积极寻求律师和司法机关的帮助,做到“君子动口不动手”,力求在合法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使用暴力带来“杀敌一万,自损八千”和“打输住院,打赢坐牢”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