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里?
来源: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左伟
抢劫罪与抢夺罪虽然一字之差,但这两种犯罪行为在判定标准和量刑上都有很大的区别,那么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呢?笔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主观、客观、量刑处罚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概括来讲: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两种罪行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者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抢夺罪的行为表现为乗其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乗其不备,公然夺取”应当被理解为被害人在被夺取的一瞬间,就会意识到其财物的损失,夺取财物的行为是可以为被害人立即觉察得到的。所以,抢夺行为的实施并不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当场抢走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只是针对被抢夺财物使用强力(也有可能是轻微暴力),使其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占为己有。在抢夺犯罪屮,被害人并没有失去行动自由和夺回财物的能力,只是行为人犯罪行为迅速、出其不意,使被害人来不及夺回自己的财物。而在抢劫犯罪屮,行为人 的手段行为表现为当场实施侵犯人身的暴力、胁迫行为或者其他方法来获取财物,主要为针对被害人的人身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截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暴力主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对被害人身体实施了强制或者暴力侵袭的行为,并且是当场实施的。胁迫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任由行为人当场抢走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二、两者实施暴力所对应的对象不相同暴力,通常是指具有公然性、攻击性、强制性的行动,包括对人的暴力和对物的暴力。而抢劫罪当中的暴力,一般是指对被害人身体实施的强烈打击或强制。有学者认为,抢夺罪与抢劫罪屮暴力的根本区别在于:抢夺罪的力是作用在财物上,而抢劫罪的力是用在被害人身上,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还有学者指出,抢夺罪的暴力是直接对物使用暴力(对物暴力),并不是直接对被害人行使足以压制反抗的暴力;行为人实施抢夺行为时候,被害人来不及反抗,而不是被暴力压制不能反抗,也不是受 胁迫不能反抗。当行为人使用轻微暴力夺取财物时候,就要注意区分这暴力是否能够足以压制他人的反抗。三、两者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不完全相同抢劫罪和抢夺罪虽然都是故意犯罪,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故意内容却存在明显区别:抢夺罪的故意内容为明知被害人能发现财物当场被抢,但自认为凭借某些优势条件或者客观上的有利条件而能够逃脱,故实施该抢夺行为。而抢劫罪的故意内容为:自认为能够凭借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能够让被害人不敢或者不能反抗,从而夺取财物。因此,该故意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从犯罪手段行为的方式上看,行为人意图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危害人身的方法来实现犯罪目的。也就是说,抢夺罪中的故意并无侵犯他人人身的内容,而抢劫罪中的故意必然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内容。这也是两罪在主观方面的本质区别。四、两者受到量刑处罚的标准不同(一)抢劫罪的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抢夺罪的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可看出,两种罪行除了定义不同外,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施加暴力的对象以及主观方面的意图都有明显差别,而最直观的区别就是两种罪行的量刑处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