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来源: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召亮
2020年6月,小王因上午饮酒后在家休息。下午四时,接到他人电话让其下楼到小区门口挪动车辆。小王接到电话后下楼进行挪车,在挪车时碰巧遇到正在查酒驾的交警,后经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地公安部门遂将小王进行了刑事拘留,当月底办理取保候审。2020年7月,小王到我所咨询如何处理及相应的辩护意见。
我所律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对方做出了解答,建议按免于刑事处罚进行辩护,若免于刑事处罚不成,再寻求缓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犯罪情节的认定,应当综合考察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
又经大量的案例分析及相关规定的查询,小王醉酒挪车,属于饮酒休息后进行的挪车,未进行长时间高速度的驾驶,社会危害性明显较低,且血液酒精含量刚刚达到醉驾标准,因此我认为小王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虽然醉驾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吊销驾驶证等,因此要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