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民商事业务

民商事业务

相关文章

“遗嘱”有效吗?

来源: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娄盼转
  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法制观念的增强,立遗嘱的人群趋于年轻化。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风险意识越来越强。那么立一份有效的遗嘱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有这样一份律师见证遗嘱,我们分析一下它是不是有效:
  由BH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律师见证书》,见证律师GJX、SCH;见证事项:遗嘱。具体由以下事项组成:一、委托见证表一份;二、谈话笔录一份;谈话人为BH律师事务所律师HY、SCH.三、《遗嘱》;显示代书人:SCH;见证人:WAX、HY.以上便是整个律师见证遗嘱的全部内容,其中有律师的签字,但没有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从形式上分析,谈话笔录中显示谈话人为BH律师事务所律师HY、SCH,而《律师见证书》显示见证律师为GJX、SCH,而《遗嘱》中的见证人为WAX、HY,代书人为SCH,而作为见证律师的GJX即没有见证谈话也未见证遗嘱的书写,那么何谈见证?根据《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的规定:《律师见证书》主要内容包括:1、客户委托见证事项;2、律师见证的过程;3、律师见证的法律依据;4、律师见证的结论;5、见证律师的签字,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6、律师见证的时间。以及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律师见证书》由所统一编号后打印、盖章。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作为见证人的律师GJX在遗嘱中并没有签字。由以上法律规定可知,该份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