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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工作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召亮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劳动者因工受伤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有部分情形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现对部分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总结如下:
  1、虽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伤,但并非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缺一不可,因此非工作原因的受伤不属于工伤。2、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法院应予支持。3、醉酒或吸毒导致死亡、自杀、自残、犯罪的,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死亡的;自残或自杀的。4、工作中突发疾病,回家后又到医院救治或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虽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但中途回家休息后再去医院救治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5、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有本人负同等、次要或无责任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6、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因此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及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感染新冠肺炎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